发布时间:2016-01-05 点击次数:1177
根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创新纳税服务机制的改革要求,税务总局决定自2016年1月起,在全国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措施(以下简称“二维码”措施)。
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是指税务机关制作并在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等办税服务平台放置二维码图标,纳税人扫描相应业务的二维码即可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获知办理该项业务的资料准备、基本流程等信息。
也就是说,办什么业务之前,先扫个二维码,再按图索骥去办理就好啦!
这一方面是方便纳税人,另一方面是规范税务人。“扫”出来的都是统一的规范,征纳双方都要按规矩办事哦!
“二维码”一次性告知事项内容主要包含“全国统一事项”和“地方适用事项”。
(一)“全国统一事项”是指税务总局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对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就全国通行事项统一制发二维码。
目前,税务总局共梳理“全国统一事项”110项,包括税务登记20项,税务认定27项,发票办理11项,申报纳税23项,优惠办理4项,证明办理25项。后期,税务总局将根据具体业务的变化定期对“全国统一事项”业务内容进行增减和修订。
(二)“地方适用事项”是指省税务机关对地方业务进行梳理,自行生成供本地纳税人使用的二维码。
“地方适用事项”不得与现行涉税法律法规、“全国统一事项”及相关规定相悖,并且原则上不与“全国统一事项”重复。
每项业务应包括业务描述、政策依据、受理部门、办理时限、报送资料、基本流程六方面信息。
比如,您要办理发票认证,好嘞,先扫个二维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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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认证业务专属二维码
一秒钟跳转,关于“发票认证”的业务描述、政策依据、受理部门、办理时限、报送资料、基本流程一看便知:
再比如,您要办理发票兑奖,OK,先扫个二维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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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发票兑奖业务专属二维码
瞬间跳转到下列页面:
扫一扫,怎么办理、需要什么资料一看便知!就这么方便!
这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举措是不是棒棒哒?下月起,小伙伴们就可以亲自体验啦!以下是“二维码”一次性告知事项目录,亲们收好不谢!具体内容点击“阅读原文”下载。用过之后好不好,别忘了来分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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