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计算公式的三个问题,老会计也不一定想得到!

  发布时间:2016-12-14   点击次数:2236

关于增值税的原理,增值税的计算公式,相信每个人都能脱口而出,本文试着用几个表格来对增值税的几个原理进项辨析,其中观点不一定正确,主要是个人的一个思考以及初浅的分析。欢迎板砖和指正。谢谢!

一:增值税纳税人类型的选择(临界点之说你会用吗?)


表1.1:临界点公式推演



表1.2:抵扣率临界点



问题


1.以上的理论上的增值税抵扣率临界是否实务中有价值呢?我列表出来,主要是看过类似的筹划书籍,说可以根据临界点来筹划。我看此理论研究还可以,谁根据这个来这么筹划呢?


2. 实务中,新办企业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选择的时候,一般都采取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多少。通常情况下,若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多,则适宜作一般纳税人,反之则适宜作小规模纳税人。但是更多的是考虑上游和下游,考虑商业模式,考虑其他因素。


3.其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交易的采购对象、销售对象和小规模纳税人所交易的采购对象、销售对象存在着较大的差别,这种差别决定了纳税人在设立之初是无法对其收益额进行准确的判断。所谓的要求纳税人在设立之前就根据所谓的公式对其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进项筹划,个人感觉是否欠缺,除非你是来自星星的。当然此处并不是说不选择,而是说需要综合考虑。


二:增值税免税是好事还是坏事?在哪个环节免?


表2.1:理论上的增值税(谁是增值税的承担着)



表2.2:最终环节销售额和税率决定国家税收



分析


1.最终环节销项税额119=第一环节应纳税额18+第二环节应纳税额37+第三环节应纳税额64


2.如果最后环节税率为6%,那么销项税额为42,进项55,产生13留抵扣。


此时最后环节销项税额42=第一环节应纳税额18+第二环节应纳税额37+第三环节应纳税额-13


表2.3:关于中间环节免税(不同税率环节)



表2.4:关于中间环节免税(同一税率环节)



表三表四分析


表三,表四如果中间环节免税,则应纳税额明显提高。所以中间环节免费链条抵扣传导丧失,反而加重税负。中间环节免税将加重下游税负。


问题


1.基于增值税的环环抵扣,唇齿相依。所以中间环节免税不是好事,反而是坏事。加重下游增值税税负。


2.联系房地产建安营业税改增值税,如果建安企业说申请免税,房地产干吗?所以减税不是想当然。


三:增值税真的不影响损益吗?


表3.1:关于增值税的影响利润的变形


例:某一般纳税人企业某月销售商品234元含税,进价117含税。



分析


增值税到底是不影响利润表还是不影响利润?如果企业本月不能取得专票,则进项17元不能抵扣。因此税收支出也是一项成本,且资金也是有时间价值,加强进项管理为企业创造价值。


表3.2:房地产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分析

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房款111万,税率11%,成本70.试分析在营业税下和增值税下利润。(单位万元)



分析


假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下不能抵扣进项,则利润下降6.1万
如果要保持和营业税一样的利润34.78万.则进项税抵扣应该为5.45万


备注:因水平所限,观点仅供参考,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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