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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增幅过高,一查还真查出了问题……

  发布时间:2015-05-27   点击次数:1028

   房地产、建筑安装、金融业“营改增”大潮即将来临、不可阻挡。大部分企业将会享受到国家税制改革给企业带来的规范、公平的税收政策。但如果不做好准备,总会有一些被“拍死在沙滩上”。

   “疼”不是为你一家准备的!请不要低估规则制定者的智商,届时所有企业将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作为房地产、建筑安装、金融业的企业法人和财务总监们,不要过于纠结什么能抵扣、什么不能抵扣、沙子水泥是否能有发票。当务之急,是应当让企业所有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尽快进入“增值税”状态。让我们与您一起全面了解增值税的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帮助企业梳理所有的经营过程是否符合增值税要求。

推荐案例:

增值税规则《之》“虚增财务费用、多抵进项税

“其他应收款”增幅过高,一查还真查出了问题……


  针对某重工集团经营数据中“其他应收款”增幅过高,财务费用大等疑点,检查人员确定了以企业资金往来为突破口,全面核查企业财务费用列支情况的检查方案。这一查,还真查出了问题。

  

  最近,山东省青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对某重工集团实施税收检查,查实该企业通过虚增财务费用、多抵进项税等方式偷逃税款,该局依法对其作出追缴增值税42.3万多元、企业所得税188.8万多元,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115.5万多元的处罚决定。

  

缜密分析
涉税疑点信息接连浮现

  

  检查人员利用综合征管系统、数据综合分析平台等软件,对该企业2011年1月~2012年12月期间的纳税申报信息、生产经营信息等详细分析和研究。

  

  经过对企业信息的比对分析,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在检查年度增值税税负明显偏低;企业账目中“其他应收款”借方余额过大且增幅过高,两年增长了280%;企业在建工程科目余额增减变化大;财务费用过大等多个涉税疑点。

  

  结合征管分局提供的管理信息,检查人员认为,这些疑点的显现,说明该企业可能存在多抵扣进项税额或少计销项税额行为不动产在建工程违规抵扣税款问题;借款利息违规列支虚增财务费用等多个问题。

  

  根据这些疑点和问题,检查人员制定了详细的检查预案,确定了从企业在建工程入手,以企业资金往来为突破口,通过对企业财务费用列支、进项税抵扣等方面实施全面核查,查实企业涉税问题的检查思路。

  

兵分多路
细致核查确定违法行为

  

  根据检查预案,青州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人员兵分多路,进入该企业开展实地核查。

  

  一路检查人员赴企业财务部门检查账簿、凭证和企业各类涉税资料,并使用查账软件导出企业电子账套等电子文档。

  

  一路检查人员进入销售部门搜集企业产品销售合同、发货记录等资料。

  

  还有一路检查人员到企业成品库、车间等现场查看企业存货情况,搜集出入库记录及单证。

  

  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确实存在新建车间及车间改造等在建工程项目。检查企业账簿时发现,2011年、2012年企业在建工程平均占用贷款资金2195万元,应资本化利息351.1万多元,但企业直接计入了财务费用,并在当期一次性进行了扣除,依法应调增应税所得额。

  

  税务人员以企业资金往来为突破口,内查外调,对企业“其他应收款”情况进行调查,最终确认济南某物资有限公司(关联企业)与该企业存在资金拆借情况。确定该企业将借款资金转借给其他单位而利息列入财务费用税前扣除。该企业共在财务费用中列支利息165.4万多元,依法应调增应税所得额。

  

  此外,检查人员还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开展核查,经对该企业2011~2012年度全部账薄、凭证中的期间费用和生产成本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还具有以下问题:使用不规范票据列支成本、费用70.7万多元,应调增应税所得额;购进玻璃、彩钢瓦、铝材等,用于不动产建设抵扣税款,应补缴增值税2.4万多元;业务招待费超标,并已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税所得额9.8万多元等。

  

  通过采集各项证据,检查人员最终确定,该企业通过虚增财务费用、多抵进项税等方式共少缴增值税42.3万多元,少计应纳税所得额755.4万多元,少缴企业所得税188.8万多元。青州市国税局依法追征了税款,并对该企业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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